学校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(试行)》(桂办发〔2017〕36号)关于人才层次的界定,现开展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。请通知符合B、C、D、E层次的人才填写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》,用word软件编辑,A4纸双面打印,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(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),左侧装订成册,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人事处人才办;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(格式要求《申请表》word版,附件证明材料导成一个PDF)发送153399424@qq.com。第一批已经获得认定的人才无需重复申报,此次属于新增或新申请批次。
联系人:程老师3265181
附件:
1.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(试行)》(桂办发〔2017〕36号)
2.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
3.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
人事处
2018年12月12日